殷商时代始置,位次三公,与“六卿”相当,与司徒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并称五官,掌军政和军赋,春秋、战国沿置。汉武帝时置大司马,作为大将军的加号,后亦加于骠骑将军,后汉单独设置,皆开府。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。
“司马”作为西周国家军事行政部门的首脑、政权机构的主要职官,其职能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:一,管理国家军赋 ;
二,组织服役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和演习 ;
三,负责执行军事法律 ;
总体来说:就是一个国家的军权统治者,管军队的
“司马”作为西周国家军事行政部门的首脑、政权机构的主要职官,其职能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: “司马”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管理官,除管理国家军赋和组织军事训练外,还是军法的执行者。如《周礼·大司马》:“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,群吏以旗物鼓铎镯铙,各帅其民而致。质明、弊旗,诛后至者”,“群吏听誓于陈前,斩牲以左右徇陈曰:‘不用命者斩之。’及战,巡陈,胝事而赏罚”,“大役与虑,属其植,受其要,以待考而赏诛”。这些都说明,在军事活动中,所有涉及赏罚等军法事宜,均由司马处断。司马的这一职能在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中亦有所记述,如《国语·晋语三》载晋国将领庆郑,因违反军令,晋惠公命司马说杀之,司马说于全军将士前历数庆郑违反军令的四大罪行,然后对其实行斩刑,以儆全军。据《左传·文公十年》载,楚王与宋、郑二国君田猎于孟褚,“宋公违命”,左司马天畏“抶其仆以徇”,这是司马在田猎中(实为军事演习)惩罚违令者的事例,即使一国之君亦严惩不贷。又如《国语·晋语五》载:“赵宣王言韩献子于灵公,以为司马。河曲之役,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干行,献子执而戮之”;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亦载:“晋侯之弟杨干乱行于曲梁,魏绛(时为中军司马)戮其仆”。“干行”、“乱行”均为破坏行军作战队行的行为,对违犯正常军事行列者由司马负责处治。从上述几例中可见,无论是军事演习还是在真正的战争中,凡违反命令和军规者,小自车仆,贵至国君,均予以严厉惩处,而执法者即是司马。上引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等材料反映的虽是春秋时期的事件,但所记述的均为周制。春秋时如此,西周时亦当不例其外,与《周礼·大司马》所记相印对,足以证明司马无疑是军事执法官。司马的职责除上述几个主要方面外,由于在奴隶制军事制度中具有“寓兵于农”、“寓将于卿”的特点,加之司徒、司马、司空共同管理国家事务,所以三司既有分工,又互相联系,特别是司马还负责管理军赋。与此相关,他还必须与主管人民的司徒和主管工程建设的司空协作,从事“书土田,度山林,鸠薮泽”等大量非军事的工作,这些工作也是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《河南通志·睢县采访稿·袁可立故宅》:“东西临街二石坊,左曰‘三世司马’,右曰‘宫保尚书’,皆距大门五十步之遥,略如公署辕门式。”
西周始置司马一职,与司徒、司空并称“三有司”,位次三公,与六卿相当,与司徒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并称五官,掌军政和军赋。
春秋、战国沿置。
汉武帝时置大司马,作为大将军的加号,后亦加于骠骑将军。
东汉单独设置,皆开府。
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。
明清士大夫雅称同知为司马。
同知为中国明清的文官官职名,雅称司马、分府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正五品,而职能通常为佐理知府之盐政,缉捕盗匪,海防等行政事宜。通常此官职会因地制宜而设立,也会视专业加以增置。若外出驻派者,其派驻办事处称为“厅”。
骑司马?只出现在西楚的那个武官“骑司马”么?
由于只有史记和汉书有记载这个官职,而两者都是没有“职官志”的,史料不足因此无法断言??字面推断的话,应该是专管骑兵的武官,职在西楚大司马和左右司马之下。
明清士大夫雅称同知为司马。
同知为中国明清的文官官职名,雅称司马、分府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正五品,而职能通常为佐理知府之盐政,缉捕盗匪,海防等行政事宜。通常此官职会因地制宜而设立,也会视专业加以增置。若外出驻派者,其派驻办事处称为“厅”。
司马:古代职官名称。马在中国古代的战争中占据重要地位,春秋以前的职业化军队主要由贵族出身的子弟组成,战争方式主要是战车的列阵对阵冲锋,而古代的战车是由马拉的,所以马的地位极其重要。形容哪个国家军力强盛,就称呼它为什么千乘之国、万乘之国之类,由于这层关系,司马其实是专门负责管马匹的官,是非常重要的军职。殷商时代始置,位列三公,与六卿相当,与司徒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并称五官,掌军政和军赋;春秋、战国沿置;汉武帝时置大司马,作为大将军的加号;后亦加于骠骑将军;后汉单独设置,皆开府;隋唐以后,为兵部尚书的别称。
六官是指《周礼》中的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,又称为六卿。
隋唐以后,用以统称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大致和《周礼》六官分职相当,也统称为六官。明清时,习惯把大冢宰,大司徒,大宗伯,大司马,大司寇,大司空分别用作六部尚书的别称。